商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方案

时间:2022-12-14浏览:546设置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及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学院统一组织,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

二、工作机构

成立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

组长:李存芳  钱程  

成员:杨晓丽  吴夏蓉  徐君  王世进

秘书:杜赛娟  张旭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学上进;

2.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无违纪处分;

4.关于不予转专业的情形见《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

四、接收计划

商学院每个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原则上不超过20人。商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为:金融工程、经济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

五、考核和录取办法

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须通过商学院的考核,方能录取。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注:若报名人数不足20人则只面试不笔试。)

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具体比例为高考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占4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若报名人数不足20人则只面试。录取成绩按高考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工作安排

(一)学生报名与资格审查(2023220日—322日)

1.2023220日—310日,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

2.202331319日,转出学院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审核结果(不少于3日),并将报名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3.2023320日—22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生报名资格,在校内信息网公示报名成功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学生请于322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交至学籍科。

(二)考试考核(202332326日)

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由教务处集中组织笔试和面试(如果原方案无笔试考核的需增加笔试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由转入学院自行组织考核。

(三)结果公布(202332629日)

教务处公示后公布考核结果,通过考核的学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学籍异动。

(四)学籍异动(202333031日)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转专业主要面向2022级学生,不包括招生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艺术类、体育类、3+4转段、乡村教师、专升本等)。

2.获批转专业学生在学籍异动之前仍在原专业学习,办理手续后转入新专业学习。2021级学生原则上需降级学习。

3.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慎重对待转专业,一旦取得转专业资格,不得放弃。

4.对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5.如因特殊原因须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2023年度学院转专业计划.xls

2.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2023年度转专业考核大纲.doc

商学院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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