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异动流程

时间:2018-03-28浏览:1046设置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办事内容:包含休学、复学、退学、班级调整、留级、降级、合作办学保留学籍、参军保留学籍

分管领导:刘莹联系电话:8460工作地点:泉山校区3#205

经办人:王骋联系电话:3058工作地点:泉山校区3#211

办结时限:每周二集中办理,自材料送达学籍科起5个工作日内。

办事程序、要求:

  1. 学生个人在综合教务系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

  2. 所在学院教务秘书系统审核异动申请;

  3. 学生进入教务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

  4. 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纸质申请表;

  5. 审批过的申请表盖学院章后于每周二送至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审核结束,次周二自行前往领取异动表。


注:1. 学籍异动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其他时间不接收材料),5个工作日(次周二)取回(不再单独通知);

2. 纸质申请表须从系统打印,旧表不再使用;

3. 每周二清理系统冗余数据,周二未提交纸质版的数据将一并清空;

4. 复学时,若无法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前联系学籍科办理复学手续。

5. 学籍异动单一式四份,办理后由学生,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各留存一份。

6. 其他异动学籍异动通知请根据抬头送至各相关单位。

第一联,送至各学院教务办公室。

第二联,学生本人留存。

第三联,送至财务处收费管理科。(3#111)

第四联,送至学生处管理科。(科文一期5#210)

第五联,送至各校区宿管中心。(泉山校区学生事服大厅科文一期2#一楼大厅,云龙校区学生公寓3#)

第六联,送至教务处信息中心。(3#211)

学籍异动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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