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 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 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根 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守则。
一、 思想道德规范
热爱祖国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
忠诚教育事业,贯彻教育方针,依法依规从教。
坚持立德树人,潜心教书育人,关心关爱学生。
传播优秀文化,投身社会实践,服务国家需要。
弘扬师表精神,保持廉洁自律,立足岗位奉献。
二、教学工作规范
遵循教学规律,更新教学观念,传授学术新知。
严守教学纪律,遵守教学制度,维护教学秩序。
端正教学态度,保持优良教风,提升教学能力。
创新教学方法,讲究教学艺术,提高教学质量。
注重教学相长,科学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发展。
三、学术研究规范
弘扬科学精神,矢志学术追求,潜心学术研究。
探求科学真理,致力学术创新,引领学术前沿。
加强团队合作,注重协同攻关,尊重他人成果。
追求学术质量,推动成果转化,服务社会发展。
遵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腐败。
四、管理服务规范
热爱本职岗位,恪守工作职责,勇于担当作为。
强化学习意识,更新思想观念,着力开拓创新。
讲求工作方法,注重科学管理,提高执行能力。
坚持服务至上,精诚团结协作,凝聚工作合力。
崇尚廉洁奉公,秉持公平公正,高效履职尽责。
五、社会交往规范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倡导社会文明。
注重交往礼仪,融洽师生关系,保护学生权益。
维护学校声誉,塑造正面形象,扩大积极影响。
追求向上向善,摒弃庸俗言行,营造和谐关系。
树立师表形象,传播正确舆论,引领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