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做好暑假留宿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7-11浏览:122设置

商学院关于做好暑假留宿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各支部:

    暑假将至,为确保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有序、欢乐的假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做好2013年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留校学生的管理以班级为主,各班级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留校学生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放假前要对留宿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申有关管理规定。凡申请材料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办理留校审批手续,不准学生滞留学校。

    二、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江苏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及学院的其他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各公寓管理站的统一安排和管理,暑假期间用电请在放假前购买;注意保持学生公寓寝室卫生,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爱护公物,对于不服从管理和安排者,不得继续留校住宿,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所有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工作,保护集体和个人财物;禁止学生在公寓楼内或其它公共场所内烧菜、烧水、煮饭等,禁止违规用电、在公寓区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留宿外客、晚归、互进异性宿舍和男女生混宿的行为,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院系负责老师和各公寓管理站值班员及有关部门。

    四、学生凡在留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和法律法令,发生问题和事故者,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并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暑假期间,留宿学生须凭暑假学生公寓床位卡及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公寓楼,严禁将床位卡转借他人,严禁留宿他人,不服从住宿安排或违反规定者予以清退离校,情节严重者按违纪给予相应处理。

    六、学生在留校期间要严格履行报告和请假手续。需要外出活动的学生必须把去向报告给班级联络员、本院系老师或宿管站管理人员;期间需要回家或长时间离校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情况报告给各公寓管理站的值班员。

    七、《江苏师范大学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安全协议书》是学生申请留校的重要信用凭证,凡签署协议书者,均为同意协议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若不按协议书执行者,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宿管中心、学院各一份,学生本人一份。

    其他学生原则上应在7月12日前离校(外省因返程车票原因需延时住宿的,学生需向班主任汇报,由学院统一研究临时方案)。

    特此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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