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办事内容:包含休学、复学、退学、班级调整、留级、降级、合作办学保留学籍、参军保留学籍
分管领导:刘莹联系电话:8460工作地点:泉山校区3#205
经办人:王骋联系电话:3058工作地点:泉山校区3#211
办结时限:每周二集中办理,自材料送达学籍科起5个工作日内。
办事程序、要求:
学生个人在综合教务系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
所在学院教务秘书系统审核异动申请;
学生进入教务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
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纸质申请表;
审批过的申请表盖学院章后于每周二送至教务处审核;
注:1. 学籍异动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其他时间不接收材料),5个工作日(次周二)取回(不再单独通知);
2. 纸质申请表须从系统打印,旧表不再使用;
3. 每周二清理系统冗余数据,周二未提交纸质版的数据将一并清空;
4. 复学时,若无法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前联系学籍科办理复学手续。
5. 学籍异动单一式四份,办理后由学生,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各留存一份。
6. 其他异动学籍异动通知请根据抬头送至各相关单位。
第一联,送至各学院教务办公室。
第二联,学生本人留存。
第三联,送至财务处收费管理科。(3#111)
第四联,送至学生处管理科。(科文一期5#210)
第五联,送至各校区宿管中心。(泉山校区学生事服大厅科文一期2#一楼大厅,云龙校区学生公寓3#)
第六联,送至教务处信息中心。(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