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和《2021年度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总体方案》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学院统一组织,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
二、工作机构
成立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
组长:李存芳
成员:徐君 杨晓丽 吴夏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成员:杜赛娟 周清澜 樊宏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学上进;
2.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无违纪处分;
4.关于不予转专业的情形见《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
四、接收计划
商学院每个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商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为: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财务管理。
五、考核和录取办法
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须通过商学院的考核,方能录取。考核方式为面试。
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具体比例为高考成绩占30%,面试占7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转专业主要针对2020级学生,不包括招生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艺术类、体育类、合作办学类等)。
2.获批转专业学生在学籍异动之前仍在原专业学习,办理手续后转入新专业学习。2019级学生原则上需降级学习。
3.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慎重对待转专业,一旦取得转专业资格,不得放弃。
4.对在面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商学院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