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时间:2013-11-20浏览:173设置

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学院、各直属教学单位、各部门:

   现将申报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教师(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对申报开设的课程领域有较好的研究成果。

  3.能提供该课程的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或较详细的讲授纲要。

  二、申报时间:

  2013年11月12日 —12月5日。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凡申报课程为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已有的课程,可以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具体流程: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http://bkjw.jsnu.edu.cn)→点击“素质计划增加”→点击“增加开课课程”→填写相关信息→保存(请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保存后将无法修改)。

  2.书面申报。凡新开课程(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的课程),请填写《公选课开课申报表》(附件1),在12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版和电子版申报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经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编写课程编号录入综合教务系统。

  四、上课学时及时间:

每周6学时,连续授课5周,分为1-5周和6-10周两个时间段,上课时间均为星期一和星期三晚上,特殊需求的体育类课程可以安排在周末。

  五、申报课程及要求

  1.教师可以参考下学期公选课开设指导目录选择开课(附件2)。

  2. 各学院每学期按150名学生开设一门公选课的比例(余数按一门课计。不含为本院开设但允许其他学院学生修读的选修课)(附件3),足额开设公选课,鼓励多开。

  3.所申报开设的公选课均应按规范化课程建设要求,做到有课程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教学进程表,标准化试卷一套(5份左右),如选择其它考核方式,须提供详细考核方案。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开课。

  4.如果需要学生购买教材,必须在课程内容简介后加以说明,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5.因课程资源和教室容量所限,上课人数一般在30-120人为宜。

  六、酬金发放标准

  教授60元/课时、副教授48元/课时,讲师36元/课时。

教务处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一:公选课开课申报表.doc

附件二: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开设指导目录.xls

附件三: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各学院应开设的公选课课程数目.doc

同栏目信息

热点信息

Copyright © 2004-2015 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版权所有 
书记信箱:21416616@qq.com 院长信箱:licf@jsnu.edu.cn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 码:221116 电话:83867883 E-mail: sxy@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