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及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学院统一组织,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
二、工作机构
成立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
组长:罗栋梁 钱 程
成员:吴夏蓉 徐 君
纪检委员:徐 君
秘书:盛紫慧 张 旭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学上进;
2.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无违纪处分;
4.关于不予转专业的情形见《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
四、接收计划
接收专业为:金融工程、经济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每个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五、考核和录取办法
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须通过商学院的考核,方能录取。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具体比例为: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10%,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30%,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若报名人数不足20人,只面试不笔试。录取成绩按高考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工作安排
(一)学生报名与资格审查(2025年2月15日—3月10日)
1.2025年2月15日—28日,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从系统打印报名表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2.2025年3月1—5日,转出学院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审核结果(不少于3日),并将报名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3.2025年3月5日—10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生报名资格,在校内信息网公示报名成功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学生请于3月1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交至学籍科。
(二)考试考核(2025年3月11—16日)
报名人数超过接收计划数的专业均须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接收人数150%的专业由教务部集中组织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由转入学院自行组织考核。
(三)结果公布(2025年3月16—18日)
教务部公示后公布考核结果,通过考核的学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学籍异动。
(四)学籍异动(2025年3月19—21日)
完成学籍异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转专业主要面向2024级学生,不包括招生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艺术类、体育类、3+4转段、乡村教师、专升本等)。
2.获批转专业学生在学籍异动之前仍在原专业学习,办理手续后转入新专业学习。2023级学生原则上需降级学习。
3.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慎重对待转专业,一旦取得转专业资格,不得放弃。
4.对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5.如因特殊原因须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商学院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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