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本科生听讲座申请获得学分的规定

时间:2015-06-16浏览:1397设置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积极鼓励学生通过听创新讲座,了解与掌握最新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人文交流、经济运行、社会发展、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动态、知识,在“352”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基础上,特增加学生通过听讲座申请认定获得科研训练和第二课堂相关学分的规定

一、申请范围

由学校、学院组织的面向本科生参加的科技学术报告会、各类文化讲座等。

二、申请要求

每个学生在校期间累计听讲座次数达10次及以上者,(大二到大三每学期至少2次以上)可获得2个科研训练学分;累计次数不到10次者,将不能获得学分。

三、申请认定程序

1学生在听完报告(讲座)后,填写《商学院本科生听讲座登记表》(附件1)。由讲座人或者辅导员签字盖章。

2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负责对学生的“学分申请表”进行直接认定后学生即可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四、抽查与举报处理

1.学生应按实际参加讲座情况自行诚实申报,此也作为学生学术诚信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

2.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负责对学生听讲座申报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谎报等不实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其学分。

五、本办法由商学院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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